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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爱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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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、情钟意浓转眼空(13)
      “啊,要死啊,居然又没弄到!”乞儿骂骂咧咧的回来了。
      看她那浑身脏兮兮的模样就知道了,准是她那陷阱又没套住动物。真是个笨蛋,打猎都不会!康承胤嗤笑,却猛然顿住——打猎——打猎!跟笨蛋呆久了,自己果然也成了笨蛋,居然忘记自己是狩猎高手了。
      康承胤取出靴筒里藏着的匕首,拿在手里把玩——这把匕首只有手掌长,银色匕首鞘上双面雕刻着睚眦,与柄上的雕花溶为一体。
      拔出来,银光闪过才看清,这把匕首为双刃。
      这是当年夫子送给他的,本为一对,另一把鞘上雕着重明鸟。因夫子说那把适合给女子防身,于是一直被他藏在深宫,只待有一天遇到倾心之人相赠。
      夫子,夫子。
      康承胤发现自己这些天想念夫子的次数比过去那么多年,都要多!
      夫子,你放心,我不会让你失望!康承胤挥动匕首……
      “砰——啪——”
      两个人呆呆的看着那瘸腿垮倒的香案……
      “‘兔子’,你在做什么!”乞儿跳起来。
      香案倒了,上边的香炉掉在地上摔的粉碎。
      “好漂亮的小刀,做什么用啊?”乞儿扑过来,眼巴巴的看着匕首。
      “割你的脖子……”康承胤幽幽一笑,将匕首往乞儿面前一横,打算唬唬她。
      乞儿被吓得往后一退,发丝落在匕首上——轻飘飘的断发落在两人面前的地上。
      目瞪口呆!
      康承胤从来没有用过这匕首,还是第一次知道,它居然如此锋利。
      “‘兔子’,我要吃兔子!”乞儿楞了半晌后宣布。
      康承胤看她一眼,无奈的发现她双眼水汪汪的发着亮,根本没有受惊。
      “兔子,兔子,兔子!我要吃兔子!”乞儿避开匕首,侧着扑过来敲打着康承胤的肩背,叫嚷着要吃兔子。
      “你去用水将这块地给擦干净,然后换上干草。等我回来没看到你做好的话,那你也不用想吃兔子了!”康承胤想了想,决定跟乞儿交换。
      破庙荒废多时,到处都脏的要命,对于爱干净的康承胤来说,实在是不能忍受。
      乞儿呶呶嘴,看在兔子的面子上,终于还是答应了。
      “我给你说,要是没兔子,你明天就给我饿着!别想有东西吃!”乞儿挥舞着拳头,冲正往门外走的康承胤喊。
      康承胤嘴角向右翘起,笑弯了一双清亮明瞳。这个口硬心软的小家伙,很多时候实在是可爱。
      用匕首砍倒树木,做成简单的长叉。康承胤决定去河里叉鱼吃。
      没有弓箭,根本没有办法射到兔子,还不如去河里叉点鱼,还能勉强填填肚子。记得之前带她来洗头发,见过河里游来游去的,不少鱼。只可惜某人笨得厉害,根本抓不到鱼。
      想到河,就想起了河面上随水波漾的秀发三千,丝丝缕缕;更想起她玲珑小巧的身体,虽然稍显干瘪,却润泽得惹火……
      康承胤满脑子旖旎画面,很快就走到了河边。
      丈宽的小河不深,走近了可以看到很多大鱼小鱼悠闲的游动着。
      认准了下叉!
      水溅起很高——冷——康承胤手里抓着木叉跳着抖动前襟。
      望一眼空荡荡的木枝尖,再看看变混的河水,康承胤不得不承认,叉鱼也不是个容易活。
      心里洗洗思索后,等到水变清,他再次准确的下叉。
      咧开嘴一笑。木叉尖捅破了鱼肚子,它正在垂死挣扎呢!
      将鱼取下来,丢到岸上,重又等浑水变清,继续叉鱼……
      看天色渐晚,叉鱼叉得不亦乐乎的康承胤才回过神来,扯几根野草藤,将鱼给勉强栓了拎回去。
      才走到破庙外,就看到那蹲在路口的人。
      依然是乱蓬蓬的头发,脏兮兮看不清面目的脸……
      心里涌上一股暖流,抵御了春日里冷峭的晚风。
      “兔子呢?兔子呢?”乞儿跑过来,眼巴巴的看着他。
      “没兔子,只有鱼,爱吃不吃!”康承胤将手里的东西扔过去,丢了乞儿满怀。
      “鱼也很好!很好!”乞儿乐呵呵的抱着鱼,也不嫌它腥臭。
      康承胤只觉得她咧嘴露出白牙的举动很刺眼,装作不耐烦的偏过头,冷声道:“累死了,你快点去把鱼做好,我进去休息下。”
      坐在屋里,看着窗外的天慢慢全黑下来,屋外她悉悉索索,噼里啪啦的忙活着。
      这样的日子,算什么?
      那日,她清醒后,并没有预想的慌乱娇羞,看她那模样,就似要将一切风轻云淡的揭过。虽然她努力做出一副那夜所有事情不曾发生过的模样,可康承胤却看破她偷偷绞缠手指的模样,更注意到她眼神漂移,压根不敢对视。康承胤自然不想要就这样不明不白,却也知道真要说,能怎么说?说自己趁人之危?说让她跟自己回宫?还是两个人就这样飘摇?现在的自己,能许下什么承诺?倒不如顺其自然。
      于是两个人,谁也没有主动说破什么,就这样比亲近而又似隔着层纱,装糊涂过日。
      康承胤伸出手,目光落在骨节分明的指头上,食指上还有一枚鱼鳞。凑到鼻前,指尖的鱼腥味混着血腥,浓烈的侵占了嗅觉。
      这样多年来,还是第一次亲手摸到血淋淋的生鱼。虽然不止一次,手里沾染过活人的鲜血。
      却原来,人血和鱼血,虽然都是血,却是不同的!
      康承胤意义不明的微笑,眼神冰冷。
      虽然他本性并不擅于算计,可在那个地方呆了那么多年,对生活种种的谋划却是融入骨子里的本能。于是这些天他也认真想过了。这样多年,他是从来没有如此轻松过,他的轻松快乐,都是遇到乞儿之后。所以那个宫,自然是不用回了,反正那里也无谓有什么可留恋的。
      让他放进心里在乎的,只有乞儿而已。这个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,却给予了他生命里最初温暖的女子,是他有生之年遇到的唯一一个对自己无所图的人,和她在一起的快乐,虽然还很稀少,却可抵过此前仅有的少许欢愉。
      对于未来,也许就这样和乞儿两个人就这样隐在深山,没有锦衣玉食,日子清寒却快乐,未尝不是人生乐事。也或者,下山去集市里,做个寻常的夫子或卖画人,靠往日学过的那些东西谋生。
      做什么过日都不是重要的,重要的是身边有她,某日,或许还会有像她的孩子。像她的孩子,多么可爱,粉嫩的脸蛋,水灵的眼睛……
      “出来吃鱼了。”乞儿在外边扯着嗓子嚷了一声。
      康承胤没有停顿的起身走出去,看到火堆明晃晃的光亮里,她露出一口白牙……
      看,现在这样的生活,有什么地方不好?